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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一、承租人注销出租人解除可以吗?
《城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人单方解除房屋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