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司机、司索、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下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并应专人专机。
2、司机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作用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或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起吊前应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塔机机构,螺栓连接,附着等有无异常,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个机构的制动器、荷载控制器、超高超重限位器、连锁开关、封钩器等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4、两台起重机之间的**小安装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米。当施工应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措施。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不得小于3m。
5、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以及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严禁超负荷吊运,起吊物件应使用好的钢丝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的钢丝绳应按规定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